在產品包裝設計中,好的包裝設計可以給產品帶來額外的附加價值,附加價值是以商品為載體,通過市場過度到消費者。人們依靠眼晴獲得約87%的外界信息。因此,商品的外在形式,尤其是包裝形式,便成為消費者對商品的最先印象。是客體對象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時在人腦中所產生的對于對象個別屬性的反映。顯然,消費者對商品價值大小的判斷,首先是從對商品的形狀、色彩、音響、味道等感覺開始的。商品的象征意義是多方面的,如色彩的象征意義、造型體量給人的直感、包裝圖案的寓意、商標的信譽度。商品的富貴性,以及商品屬性與人的社會地位的適應性等,都可以成為人們表現(xiàn)自我的外衣。商品通過它的外在形式的創(chuàng)造,可喚起消費者的審美感受,滿足消費者的愛美需求。商品的這種審美功能主要來自商品外在特定形式和形象的直觀表現(xiàn)性,如比例均衡、對比適度、節(jié)奏明快、色彩和諧、圖案新穎和牌名動聽等。
享受性是消費者普遍追求的一種功利感或滿足感。當代消費者對商品質量有更廣義的看法,堅固耐用已不是主要標準,他們更重視商品的功能設計和人性化設計。如講究“輕、薄、精、細、巧、奇的藝術含量型商品,追求電子化程度的技術含量型商品,滿足人們營養(yǎng)、保健、美容、舒適、方便等需要的功能含量型商品,適應返樸歸真、“人性回歸”、“自我超越、“愛的奉獻等消費風潮而設計的感情含量型商品等,都很受消費者歡迎,反映了人們對精神享受的追求。包裝附加價值的上述要素,決定了它固有的文化特征。包裝附加價值離不開商品、流通和消費這三者的相互作用。